屯溪检察:司法守护生态美
近年来,屯溪区检察院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聚焦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突出问题,依法依责履行检察职能,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从“一尾鱼”到“一条江”:生态赔偿推动水域系统保护治理。今年12月4日,3万尾鱼苗在屯溪检察、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共同见证下跃入江中。鱼苗的购置资金部分来源于案件当事人缴纳的生态修复资金,现场还集中销毁被收缴禁用渔具,充分展示了打击非法捕捞的坚定决心。同时该院深入践行“生态司法+修复治理”理念,刑事责任与公益损害责任一体追究,同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责令违法行为人承担生态修复费用。今年以来,共放流鱼苗53万尾,以生态赔偿助力新安江水域系统性治理。
从“一棵树”到“一片林”:府检联动守护“绿色活文物”。《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自今年3月15日起施行。为切实贯彻条例精神,屯溪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为古树名木撑起“法治保护伞”。4月11日,该院与林业部门及代表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围绕古树名木保护召开“府检联动”磋商会,向相关行政机关公开送达检察建议,着力构建“行政监管+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三位一体的保护体系。今年以来,该院依托“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对全区37棵古树名木完成摸排梳理,依法制发检察建议4份,以法治力量守护“绿色活文物”。
从“一只鸟”到“一个链”:全链条保护筑牢生物多样性防线。“听了庭审才知道,这些鸟类受国家保护,抓不得也卖不得。”今年8月15日,由屯溪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方某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在傍霞鸟类基地公开开庭审理。方某某非法猎捕、出售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画眉鸟、相思鸟,当庭认罪认罚。这场“家门口的庭审”,让生态保护的种子在百姓心中生根发芽。今年以来,该院联合林业、公安等部门开展“爱鸟周”等普法活动10余次,推动构建“刑事打击+公益诉讼+警示教育”全链条保护机制,为区域生物多样性筑起坚实司法屏障。
从“单点治”到“协同防”:跨域协作构建生态保护新格局。新安江是长三角重要的生态屏障,千岛湖是战略优质水源地。2024年6月,屯溪区检察院与淳安、建德等皖浙三市七地检察院共同签署检察协作实施意见,共同守护“一江一湖”。同时,积极落实黄山、池州、安庆、宣城四市检察机关跨区域协作机制,深化“检察长+河长”模式,针对新安江水域存在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协作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标志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从“单点治理”向“系统防控”、从“个案办理”向“机制建设”的深刻转变,为全流域综合治理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司法保障。
皖公网安备34100202000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