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监委“三个强化”提升巡察监督工作质效
强化协同配合。加强巡察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信访等部门的对接联系,充分利用“巡审联动”“纪巡联动”等方式,多方面收集问题、了解情况,做好巡前通报,共收集巡前通报357份,梳理巡察监督重点关注问题283个。七届区委共发现问题1801个,完成整改1657个,移交问题线索立案率比六届区委高15.1个百分点,巡察发现线索能力全面提升。
强化为民情怀。将55个村(社区)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二级机构”纳入巡察范围,紧盯“三资”监督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惠民政策落实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开展巡察监督,督促整改服务民生事项问题75个。创新实行“四必到”“六必访”,综合运用“码上巡察”等平台,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巡察监督,2024年以来,共开展入户走访280人次,开展座谈33次,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65个。
强化以巡促治。完善巡察整改联审机制,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对七届区委第三至第六轮18家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建议129条。制定《屯溪区纪委监委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制定整改措施1298条,建立完善制度196项,追责问责120人次,清退违规资金448.3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