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监委“三强化”监督护航生态环境保护
一是强化政治监督。聚焦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等重点工作,督促职能部门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环保政策落实开展政治监督36次,发放整改建议书3份,督促立行立改问题52个,推动整改完成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37件。
二是强化日常督查。建立“1+1+2+N”立体监督、“协作区+N”联动监督等机制,创新“巡察+整改”、“日常+专项”、“部室+派驻”、“主题+督导”、“清单+闭环”5项监督举措,2022年以来,共围绕全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污染防治攻坚等行动开展监督检查56次,督促整改问题167个,整改验收率达91.1%。
三是强化执纪问责。建立与环保部门信息共享、问题移送、联合督办工作机制,通过发函督促、督导检查、约谈提醒、“回头看”等方式,紧盯生态环境资金项目使用、环保整改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强化执纪问责,目前已严肃查处生态环保领域失职失责行为问题3起,问责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