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0日黄山市屯溪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志翔同志为区人民法院黄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副庭长;
张斌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徐云飞同志的区人民法院黄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刘志翔同志的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许春里同志的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