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6日黄山市屯溪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范毅红同志为屯溪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免去:
谢一鸣同志的屯溪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刘晓霞同志的屯溪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