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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区人大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1-02-19 16:12信息来源:屯溪区人大办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2.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

3.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

4.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总表

5.2021年项目支出表

6.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7.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1.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表

12.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表

13.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

14.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15.2021年度整体支出预算绩效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或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8.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关于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屯溪区人大办主要职责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及屯溪区党政机关设置有关规定,黄山市屯溪区人大常委会设立有综合办事机构2个,专门工作机构6个,分别是办公室、研究室、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

1、承担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其它重要会议的会务及有关文件起草、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的整理工作。

2、组织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调研、视察工作。

3、围绕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议题审议和中心工作、主题调研,开展调查研究,针对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区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服务发展,当好参谋助手。

4、督促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为区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服务。

5、承办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由机关本级1个行政单位组成,目前在职25人。离退休42人。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屯溪区人大办2021年度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屯溪区人大办本级

行政单位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化党的领导,把牢人大工作方向

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人大工作的核心和最高原则。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区委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自觉维护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将贯彻区委决策部署与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结合起来,围绕区委六届十二次全会部署,开展好乡村振兴、产业转型升级、常态化疫情防控、生态环保、民生服务、文化旅游等方面调查研究。主动聚焦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带领代表积极投身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人大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谋发展、促发展上来。

(二)发挥人大职能,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始终把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为人大工作的主责和主业。围绕“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等专项工作报告,对政府部门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持续关注政府性投资项目和重大资金使用情况,完善预算联网监督机制,推进预算审查细化、深化。加强对全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监督,专题调研文化旅游发展、社区治理工作。围绕乡村建设行动、困难帮扶、物业管理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视察调研。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部署要求,及时将区委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愿和自觉行动,推动建立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工作制度。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权、任免权相统一,规范完善任前审查,加强干部任后监督。

(三)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屯溪建设

始终把厉行法治,全面推进依法治区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形势,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国家宪法日”“江淮普法行”活动,督促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实施“八五”普法,适时检查《民法典》实施情况,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夯实全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之基。对区监察委员会工作进行视察调研,听取和审议法院关于《民法典》贯彻实施情况报告、检察院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报告,督促“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强化主动审查,提高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水平。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做好信访件交办和督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坚持人民至上,强化代表服务管理

始终把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作为人大工作的基础和保证。准确把握“代表机关”的职责定位,抓好初任代表履职培训。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点对点”联系代表和人大代表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机制,推动“双联系”制度规范化常态化。邀请更多代表列席常委会及参加工作评议、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提升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巩固并深化代表活动室规范化建设成果,全面推进代表联络站建设。围绕长三角一体化、融杭接沪战略,开展好代表小组活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完善代表议案建议交办、办理、督办贯通机制,督促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责任制,持续推进代表建议“回头看”和 B类件跟踪督办,提高代表建议办结时效和满意率。强化代表履职管理,完善代表述职评议和不称职代表退出机制,引导和激励代表履好职、尽好责。加强区、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指导,切实把好代表“入口”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依法依规选出为民代言、群众满意的人大代表。

(五)对标两个机关,加强人大自身建设

始终把“两个机关”建设作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政治使命和时代主题。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机关党建永恒课题,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区委有关规定。落实落细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适时提请区委召开区委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意见,完善人大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打造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密切与长三角地区及省、市、区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学习借鉴人大工作先进经验。强化对镇街人大工作指导,提升镇人大工作实效,推进街道人大规范化建设。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宣传,完成《屯溪人大志》编纂工作,增强全社会人大意识和法治观念,全面展示“工作机关、代表机关”新形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屯溪区人大办2021年部门预算表由15张表格构成,具体内容见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屯溪区人大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屯溪区人大办2021年收支总预算554.3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屯溪区人大办2021年收入预算554.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4.38万元,占100%,比2020年预算增加73.75万元,增长15.3%,增长原因主要是双拥奖增加。

三、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屯溪区人大办2021年支出预算554.3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73.75万元,增长15.3%,增长原因主要是双拥奖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61.56万元,占83.3%,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92.82万元,占16.7%,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支出。

四、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屯溪区人大办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54.38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4.38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54.38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4.27万元,占8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53万元,占7.5%;卫生健康支出26.40万元,占4.8%;住房保障支出22.17万元,占4.0%

五、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屯溪区人大办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4.38万元,比2020年预算拨款增加73.75万元,增长15.3%,主要原因是双拥奖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屯溪区人大办2021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4.27万元,占8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53万元,占7.5%;卫生健康支出26.4万元,占4.8%;住房保障支出22.17万元,占4.0%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461.2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72.67万元,增长18.7%,增长原因主要是双拥奖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3.0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05万元,减少1.6%,减少原因主要是退休党员去世人员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11.9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2万元,增长1.7%,增长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29.5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22万元,增长0.7%,增长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26.4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53万元,增长2.0%,增长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基数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22.1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17万元,增长0.8%,增长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基数增加。

六、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屯溪区人大办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1.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2.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48.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45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七、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屯溪区人大办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屯溪区人大办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2021年,屯溪区人大办“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支出预算10万元,与上年持平。

经费使用安排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黄山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公务、招商引资接待等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人代会会议费”项目。

1)项目概述。召开人代会会议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会议会务费、会议材料印刷费、用车租赁费等支出。

2)立项依据。确保人代会顺利召开。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实施主体为屯溪区人大办。起止时间为202111-2021228日。

4)项目内容。人代会召开需要的会务费、会议材料印刷费、会议用车租赁费等。

5)年度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28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确保人代会顺利召开。

2.“代表活动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开展人大代表活动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人人大代表开展活动费用、代表小组活动室建设经费、为代表订阅报刊杂志费用,无固定收入的代表履行代表职责的误工补贴等支出。

2)立项依据。开展人大代表活动,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实施主体为屯溪区人大办。起止时间为202111-20211231日。

4)项目内容。人大代表开展活动费用、代表小组活动室建设经费、为代表订阅报刊杂志费用,无固定收入的代表履行代表职责的误工补贴等。

5)年度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16.3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为代表联系群众提供良好的工作平台,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3.“人大常委会综合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人大常委会履行职责费用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宣传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

2)立项依据。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执行人大监督、执法检查等。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实施主体为屯溪区人大办。起止时间为202111-20211231日。

4)项目内容。人大常委会履行职责费用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宣传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5)年度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2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执行人大监督、执法检查等,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4.“人大常委会专项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人大常委会履行职责费用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宣传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

2)立项依据。人大法律监督执行、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活动,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调研等。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实施主体为屯溪区人大办。起止时间为202111-20211231日。

4)项目内容。人大常委会履行职责费用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宣传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支出。

5)年度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1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执行人大监督、执法检查等,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5.“研究会会费”项目。

1)项目概述。老干部调研,为常委会行使职权和开展工作提供服务。主要包括办公费、资料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2)立项依据。为常委会行使职权和开展工作建言献策,提供服务。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实施主体为屯溪区人大办。起止时间为202111-20211231日。

4)项目内容。开展老干部调研费用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资料费、其他交通费等。

5)年度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为人大常委会履行职责及时提供建议,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6.“业务费补助”项目。

1)项目概述。开展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等调研,为常委会行使职权和开展工作提供参谋、咨询和综合服务。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宣传费等支出。

2)立项依据。开展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等调研,及时汇报,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实施主体为屯溪区人大办。起止时间为202111-20211231日。

4)项目内容。开展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等调研,为常委会行使职权和开展工作提供参谋、咨询和综合服务。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宣传费等。

5)年度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开展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等调研,为常委会行使职权和开展工作提供参谋、咨询和综合服务,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7.“老干部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离退休人员支出。主要包括离退休人员开展活动、订阅报纸书籍等费用支出。

2)立项依据。保障离退休人员权益,促进离退休人员健康长寿,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实施主体为屯溪区人大办。起止时间为202111-20211231日。

4)项目内容。离退休人员支出。主要包括离退休人员开展活动、订阅报纸书籍等。

5)年度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2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提高离退休人员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屯溪区人大办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8.13万元,比2020年减少0.78万元,下降1.6%,下降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厉行节约,减少日常运转办公费用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

屯溪区人大办2021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屯溪区人大办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屯溪区人大办固定资产总金额130.41万元,较上年增加19.52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92.00万元、通用设备36.97万元、专用设备0万元、其他资产1.44万元。

截至20201231日,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购置费0万元。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屯溪区人大办2021年无50万元以上项目,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2.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屯溪区人大办2021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