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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屯溪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4-03-29 11:11信息来源:屯溪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2024年3月29日黄山市屯溪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2024329日,黄山市屯溪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关于提请确定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报告》。会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八条第二款人民陪审员的名额数不低于本院法官数的三倍的规定会议决定:屯溪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数为10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