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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设立黄山市屯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2-10-17 16:31信息来源:屯溪区人大办 责任编辑:屯溪区人大常委会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2022年10月14日黄山市屯溪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和中共屯溪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设立黄山市屯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的批复》(屯编〔2022〕11号)文件精神,决定调整设立黄山市屯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为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街道设立的工作机构。 

黄山市屯溪区昱东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调整为黄山市屯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昱东街道工作委员会,正科级,核定专职主任1名(正科级);

黄山市屯溪区昱中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调整为黄山市屯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昱中街道工作委员会,正科级,核定专职主任1名(正科级);

黄山市屯溪区昱西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调整为黄山市屯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昱西街道工作委员会,正科级,核定专职主任1名(正科级);

黄山市屯溪区老街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调整为黄山市屯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老街街道工作委员会,正科级,核定专职主任1名(正科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