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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情况暨我区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5-09-12 11:38信息来源:屯溪区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2025年9月10日在屯溪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屯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程宏书


区人大常委会:

受区政府委托,我谨代表区政府报告落实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情况暨我区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请予审议。

一、区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办理及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10月31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与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并形成了审议意见。区人民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召集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针对审议意见中指出的学习宣传不够深入、乡村产业发展质效有待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存在短板等问题,认真梳理分析,抓好办理落实。

(一)健全领导机制,推动乡村振兴。区委区政府召开区委常委会、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区政府常务会等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2024年以来共组织集体学习调研10余次,召开乡村振兴相关会议90余次,制定出台《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 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确保全年工作路径清晰、措施有力。优化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设置,推进议事协调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先后100余次深入镇村走访调研,协调解决乡村振兴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大普法力度,营造宣传氛围。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乡村振兴促进法纳入年度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常态化开展“送法下乡助春耕”乡村振兴促进法普法活动,充分利用消费者权益日、“全国安全生产月”、“12·4”宪法宣传日等时段,现场接受群众政策咨询。2024年以来,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宣传材料15000余份,同时通过屯溪媒体等新闻宣传渠道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宣传内容30余篇。

(三)提升帮扶效能,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优化监测方式,推进网格化动态监测,区镇村三级开展网格员培训852人次。定期开展数据信息比对,核实处置预警1519条。开展集中排查农户13234户53892人,逐户细致分析研判返贫致贫风险,2024年以来新增监测户10户33人,消除风险43户110人。加强精准帮扶,全区农村低收入群众参保实现全覆盖,发放外出务工交通补贴21人次1.39万元。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24个。发放“雨露计划”资助20人次3.45万元。全区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实现上岗就业104人。强化衔接资金使用质效,争取各级衔接资金1215万元,实施项目18个,增加集体经济收益32.33万元。

(四)坚持工业思维,促进三产融合。坚决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完成高标准农田新建及改造7500亩,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18万亩,巩固粮油生产“精耕细作”示范片创建成果,在全市率先建成粮食生产管理系统。大力发展蔬菜(食用菌)产业,深化屯溪区省级蔬菜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全区设施蔬菜基地面积达3000亩,加强与黄山学院地校合作,成立傍霞“皖南食用菌研究院”,全区食用菌种植面积达300亩。建强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农业走在全市前列,科技蔬菜大棚示范工程一、二期建成运营,数字乡村管理平台投入使用。“一县一业”在全市加速领跑,承办全国徽州臭鳜鱼产业发展报告会,2024年全区臭鳜鱼产业综合产值超5亿元。打响“茶务都会”品牌,成立屯溪区茶业协会,举办“黄山茗茶夜·昱见Twaikay Tea”茶文化嘉年华活动,入选2024年度全国茶业重点(原百强)县域,全区茶叶综合产值超23亿元。深耕农文旅融合,大力发展乡村美食,深入挖掘南溪南豆花、奕棋九大碗等特色,推出26期“徽州味·赛村碗”系列视频。出台《屯溪区发展乡村民宿扶持办法(试行)》,新建乡村民宿6家。2024年乡村旅游接待289万人次,乡村旅游收入15.9亿元。

(五)坚持点面结合,建设和美乡村。深入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示范”工程,按照“景区标准”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域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全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生活垃圾治理率均为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98.5%。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屯溪区示范数字乡村建设工程、率水河(黎阳段)两岸农旅综合提升工程、屯光镇农旅融合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等项目,稳步推进国家级“四好农村路”建设,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制村新能源公交化通达率100%,建成镇村公共充电站40座、充电桩300余个,全面完成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达标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达5A级。探索“7+7+8+x”全域和美乡村建设屯溪模式,深挖村庄基因,构建“一村一韵”,“国际小村”南溪南村、“运动小村”傍霞村等“七个小村”建设初见成效,“风情闵口”、“丰景新江”等七个“特色小村”启动建设。扎实推进南溪南村、傍霞村等6个省级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创建,南溪南村获评省休闲旅游精品示范村,朱村获评省精品主题村,“MAN步傍霞”入选皖美消费新场景“百佳”。

(六)坚持改革赋能,助推强村富民。在全市率先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基本完成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合同网签率达99%。深化“三级公司”实体化运营,探索以“国营资本投建+社会资本运营+利益联结”的全新机制来经营乡村,南溪南村幸福篁南公司文创伴手礼店重装开业;傍霞村举办中欧国际乡村音乐会、屯溪农民丰收节等活动,国际露营地、霞隐民宿、懒鸟营地等业态对外营业。深入推进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试点,2024年全区7个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实现经营收入140.56万元。深入实施集体经济“百千万”工程提升行动,用好用足财政衔接资金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2024年全区农村集体经济居全市前列,年经营性收入4570万元、经营性收益2712万元,同比分别增长32.8%、62.8%,村均经营性收入139万元,村均经营性收益79万元,其中经营性收益50万元以上经济强村达14个。

(七)坚持党建引领,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切实增强农村工作力量,优选9名区直单位干部到村担任第九批选派干部,实现行政村全日制本科大学生到村工作全覆盖。扎实开展农村党员冬训春训,区镇村三级共培训农村党员44场次1823人次。做实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做好乡风文明评议和数据采集,开展典型户评选82次,表彰425户,全区32个村(居)全覆盖建立积分制,累计开展积分兑换282场次,兑换物资2万元。深入开展平安乡村创建活动,扎实开展村(居)综治中心提档升级工作,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实体化运行,“作退一步想”调解工作室实现村居全覆盖,按照“6+2+N”模式打造标准化镇街“政法超市”,“解纷码”平台24小时在线解纷,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向源头延伸。

(八)强化要素保障,激发乡村振兴内生活力。加强乡村人才支撑,大力实施乡村创客引育三年行动计划,培育市级乡村创客40人、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3人、高素质农民100人。择优遴选32名“金融村官”和32名科技特派员到村服务,吸引309名乡村设计师、乡创客、主理人赋能乡村建设。健全投入保障制度,2024年全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农林水支出1.26亿元,增幅达11.6%。

二、存在主要问题

虽然我区在促进乡村振兴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但还有一些瓶颈问题有待解决。

(一)学习宣传深度不够。农民作为乡村振兴的主角,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还不够强,“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依然存在,尤其是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农民主体缺位,对政府的依赖思想较强,整治效果持续保持难度大。各镇、各部门依法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与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工作合力有待提升。区五大乡村振兴牵头部门之间、部门与各镇之间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合力还未有效发挥, “四个优先”有待进一步落实,乡村振兴牵头作用和统筹力度还亟待加强。部分基层干部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工作不同程度存在工作松劲懈怠、麻痹大意、工作劲头下降的问题。

(三)村庄规划批复滞后。区属4个镇29个村村庄规划只批复5个,规划引领明显滞后,部分村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和产业发展设施因建设用地无法实施。

(四)产业链集约化不高。茶产业、蔬菜产业、臭鳜鱼产业链主企业不多,辐射带动力不强,部分产品竞争力较弱。全区农业科技支撑力量薄弱,设施农业建设还处于低端水平,距离都市农业的目标差距较大。现有农产品品牌市场知名度不高,集群效应不明显,难以形成市场爆款。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各项要求,以更实举措推进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全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进一步压实普法宣传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和部门联动,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作用,常态化深入机关、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普法宣传,线上线下结合,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进行解读,不断夯实各镇各部门对乡村全面振兴的思想基础和责任意识,不断提升乡村振兴工作质量。

(二)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和区委农办统筹协调作用,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细化工作内容,狠抓责任落实;严格督查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评先奖优和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

(三)进一步抓好重点工作。大力发展茶产业、蔬菜(食用菌)产业和臭鳜鱼产业,启动屯溪区净菜加工配送中心、茶健康产业园等项目建设,积极拓展农业产业链,促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深入实施“千万工程”,加快6个省级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创建以及七个“特色小村”建设,南溪南村、傍霞村通过省级验收。探索“六联”共建,推进“新江-傍霞-闵口”和美乡村片区化组团式发展。加快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建设,不断拓宽长三角区域线上线下农产品销售网络,新认定省级示范基地1家,力争长三角基地综合产值增长10%以上。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编制,围绕国家战略、规划、政策,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聚焦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着力提升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水平,持续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等方面,编制好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农业农村支撑。

(四)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强化人才保障,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力度,开展乡村振兴人才评选,进一步完善人才服务激励机制;增强规划引领,加快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审批工作,高效盘活农村闲置房屋,千方百计保障乡村振兴合理用地需求;加大“三农”资金投入,健全多元投入机制,编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用足用好上级财政资金、专项债资金、“村落徽州”、EOD项目资金,启动屯溪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黄山市屯溪区绿色农业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屯溪区农产品标准化种植加工基地等农业重大项目,撬动更多资本赋能乡村振兴。

总之,我们将继续压实责任,统筹调度,凝聚合力,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各项要求落地落实,确保我区乡村振兴各项目标任务有力有序推进,力争在全省工作中走前列、作表率。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