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
——2024年10月29日在屯溪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屯溪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程志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受区政府委托,现将我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后衍生出的具有清晰、权责明确的产权制度、多元化的产权结构特定的集体经济,不仅包括改造后的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还包括基于私有产权形成的合作制和股份合作制经济,以及公有产权和私有产权联合的混合型集体经济。
屯溪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开始于2012年,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屯溪区城市化区域村集体财产股份制改革实施意见(试行)》,在全省率先启动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当年即批复成立18个股份经济合作社。2013年在全区全面推行,共组建了46个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实现了区级全覆盖。
近年来,我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2021年启动乡村运营机制改革,振兴公司、强村公司实现镇村全覆盖。2023年开展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工作试点,截至目前全区共开办党组织领办合作社7家。2024年1-9月份村集体经营性收入2550.04万元,同比增长49.41%,村均达到75万元,其中50万元以上经济强村达到19个,经营性收益1568.37万元,同比增长63.74%,其中50万元以上的村11个,村均达46.13万元,扎实有力的推动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收。区农业农村局获得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单位。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是着力培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头雁”。实施“头雁提升”三年计划,全区行政村(居)储备后备干部117名,全覆盖建立导师帮带体系。强化教育培养,举办全区村干部示范培训班,邀请市区两级专家教授专题授课,共培训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第九批选派干部、第一书记等75人次。推深做实体悟实训,选派镇村干部到丽水、广州等先发地区开展体悟实训5批15人次。强化实绩导向,督促各镇修订村“两委”干部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将集体经济发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是以项目带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2019年以来全区共有25个村(居)列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重点扶持村,共扶持发展项目26个(屯光镇6个,黎阳镇10个,阳湖镇3个,奕棋镇7个),资金总额达1649万元。截至目前,25个项目共计产生收益621.47万元,村均达到24.86万元。
三是全面推广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试点做法。深入推进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成立工作专班具体调度,2023年成立5个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试点村并开始运营,合作社以项目为抓手,通过联合村内企业、发展种植业、特色产业、开发茶叶等精深加工,2023年度各合作社营业收入达80余万元,进一步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今年在试点的基础上全区推广,新增2家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汉沙粮油种植专业合作社、詹溪农业专业合作社)。
四是开展区镇村“三级公司”实体化运营。探索“国企+强村(振兴)公司+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的产业发展模式,全面推动南溪南村、傍霞村等12个强村公司实体化运营,通过“股份化共建、专业化运营、市场化溢价、有序化退出”的方式,推动了乡村资源价值转化,南溪南食尚街、傍霞研学基地、三充冷萃茶等新业态新场景不断涌现,“哲学小村”篁墩村、“国际小村”南溪南村、“基金小村”凤霞村、“运动小村”傍霞村、“美食小村”兖溪村、“休闲小村”三充村、“艺术小村”朱村,犹如七点星光点缀在城区四周,点亮屯溪区发展之路,实现从“建设村庄”到“经营村庄”的理念创新。
五是规范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序发展。深入开展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出台《屯溪区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整治问题48个,追回拖欠村集体租金和不应支付费用共计52.022万元。印发《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三年提升行动(2024-2026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建设,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提升村级集体资产运营管理水平。规范农村集体产权流转和交易行为,发挥市、区、镇三级互联互通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作用,组织所有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按要求进场交易。截至目前全区共完成交易54笔,交易金额651.48万元。
三、存在问题
一是村集体可利用资源薄弱。因我区村集体无集体机动地,目前可利用的土地均从农户手中流转,加之地处中心城区,村集体无可利用的建设用地,全区村集体经营收入同比增长存在一定困难。
二是村集体经济发展渠道不宽。各村集体经济增收渠道主要以资产出租和提供服务收入为主,产业基础相对薄弱,以产业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的比例较小。
三是发展村集体经济专业人员缺乏。各镇目前农经岗位在编人员均只有1人,其余均为编外聘用人员,主要从事村集体财务记账工作。同时,因各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均由村书记担任,村书记日常事务性工作较多,在如何发展村集体经济发展谋划上投入精力较少,村集体普遍存在缺乏懂经营、善管理、创新能力强的专业农村经营管理人才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每季度召开村级集体经济推进会,协调解决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中的堵点难点问题,严格对照倒排的时间节点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强化对村干部的考核,根据各镇修订完善的村干部绩效报酬考核标准,将村干部绩效报酬与村集体收益直接挂钩,按照村集体年度实际收益确定绩效工资,真正形成村干部真抓实干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新局面。
二是完善农村产权制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巩固“三变”改革成果,实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百千万”工程提升行动,2024年力争全区经营收益50万元以上的村达12个。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监管,持续开展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高质量参与建设全省林长制改革示范区。持续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应进俱进。
三是稳步推进乡村运营机制创新。全面推动强村公司实体化运营,加快村集体资源盘活进程,稳慎探索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的实现路径,分类探索农用地、农产品和农房共享经济新模式,持续打造凤霞基金小村、南溪南之夜等一批农文旅项目,逐步实现项目系统谋划、资源集中整合、项目整村运营,力争2024年全区乡村运营公司经营收入增长1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