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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屯溪区2023年财政决算情况和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8-28 17:05信息来源:屯溪区财政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2024年8月27日在屯溪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屯溪区财政局  徐新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就全区2023年财政决算及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向本次常委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 、关于2023年度财政决算情况

(一)2023年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23年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37亿元,同比增长5.7%。加税收返还性收入1.1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3.0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亿元、调入资金1.5亿元、债券转贷收入0.7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3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亿元,收入总计19.26亿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2亿元,加上解支出0.29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0.48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1亿元,支出总计18.0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19亿元,为结转下年支出。

全区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3亿元,调入资金0.3亿元,债务转贷收入6.84亿元,上年结余资金0.09亿元,收入总计7.6亿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45亿元,调出资金0.0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02亿元,支出总计7.5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07亿元,为结转下年支出。

全区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1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0万元,收入总计253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6万元,调出资金213万元,支出总计24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万元,为结转下年支出。

全区当年社会保险基金(不含上级统筹险种)收入0.85亿元,支出0.4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0.4亿元。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0.45亿元。年末全区社保基金滚存结余3.15亿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

经2023年 1月4日屯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1月20 日批复全区(含四个镇)58个部门预算单位年度预算8.01亿元,全年实际完成支出14.03亿元,调整预算支出占全年实际支出的比重为42.9%, 调增支出6.02亿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安排到部门3.71亿元。

(三)重点财政支出完成效益情况

1.民生投入力度持续加大。着力健全高质量民生保障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公共财政职能倾力支持50项民生实事10项暖民心行动,全年民生支出完成13.5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加强“三保”底线防范,建立全覆盖的“三保”预算执行运行监测制度,印发《屯溪区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兜牢“三保”支出压减2023年一般性支出预算的通知》,进一步严格财政支出管理,守牢“三保”底线,全年全区共压减一般性支出1725万元,全年盘活存量资金1.42亿元,其中: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26万元,统筹安排用于“三保”等刚性支出,全年“三保”预算支出完成10.7亿元,占比62.2%。从严把控“三公”经费,2023年度全区“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同比下降0.8%。社保政策落实落细,稳步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年累计投入各类社会保障资金1.91亿元。其中:全面落实公共就业优先政策资金2197万元,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投入7578万元持续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投入1071万元持续提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134万元加强全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安排8138万元落实各类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城乡医疗救助、优抚安置、残疾人“两项补贴”,扎实兜牢社会保障底线。教育投入持续加大,投入2018万元用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和免费教辅项目;投入2000万元用于率水桥幼儿园功能提升项目;投入896万元用于现代实验学校扩建项目,教育硬件得到进一步改善。支持文化体育旅游事业投入,投入资金263万元,支持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投入体育类专项资金291万元实施“暖民心快乐健身行动”及各类体育赛事;投入680万元支持群众文化、文物保护工作。

2.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推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全力支持重点领域事业发展更加有力有效,多元化筹措项目建设资金10.27亿元支持江南新城及九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功能提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等重点项目建设,全力保障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顺利推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安排资金2.4亿元,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成功发行农业领域专项债项目2个,到位资金1.17亿元,重点支持率水河两岸农旅综合提升工程项目、屯光镇农旅融合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投入750万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投入2000万元实施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推动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建设提档升级;大力推进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投入530万元用于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实现了村集体经济的稳定增长;制定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全年累计发放18项惠农补贴项目资金5427万元,惠及2.4万人次,投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28个项目资金333.3万元,受益4.1万人。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提升,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拨付8500万元用于支持城区污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清淤维护以及横江水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建设。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实施预算项目绩效全生命周期管理。全区93家预算单位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所有新增50万元以上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全年累计事前绩效评估项目66个,涉及项目总金额1.76亿元;完成绩效运行监控项目712条,涉及项目总金额8.26亿元;推动绩效评价提质扩围,绩效自评全覆盖,2023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16个,涉及项目总金额4.6亿元,有力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五)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

2023年度省、市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5.26亿元,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2.61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0.3亿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0.86亿元、体制补助0.5亿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0.07亿元, 农业人口奖励0.14亿元,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收入0.16亿元,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收入0.18亿元,疫情防控专项直达0.19亿元,省市补助0.21亿元,优先用于“三保”支出,保障改善民生 ;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公共共同财政事权支出2.65亿元,用于公共安全支出0.07亿元、教育支出0.21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亿元、医疗卫生支出0.4亿元、农林水支出0.21亿元、住房保障支出0.25亿元、交通运输支出0.05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21亿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0.21亿元。

2023年省、市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共下达1.01亿元,其中: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万元,用于科学技术支出43万元,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8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6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97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48万元、农林水支出44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1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1万元、国防支出5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79万元 。

上述资金严格按照省厅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使用的范围、项目要求高效规范拨付,全力保障重点支出需求。

(六)财政支出政策相关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其相关条例,扎实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印发《屯溪区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方案》、《屯溪区区级政府重点保障事项清单管理办法》(试行)及四个工作指南,以项目库建设为抓手健全支出预算排序机制,全年梳理重点保障事项80个。全面落实减税、缓税和降费等制度性和阶段性政策措施,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全年全区累计办理减免退缓税费3.65亿元,其中:办理留抵退税5734万元。深入贯彻“优环境 促发展”要求,促进政银企多方联系,聚焦企业诉求,零距离跟进服务,助企纾困解难,全年累计拨付涉企惠企项目财政奖补资金5925万元。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持续实施担保费率降标减费优惠政策,减少企业融资成本,将平均担保费率从1%降至0.9%。黄山市江南融资担保公司在保余额6.8亿元,累计为95户企业和个人提供服务;政银担业务在保余额5.92亿元,涉及企业78家。继续实施财政直达资金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大纳入直达资金系统财政资金的动态监控力度,建立部门联动和月度总结汇报机制,定期发送直达资金预算一体化平台支付数据督促单位关联上传,偏离度考核指标控制在1%以内。2023年纳入中央监测平台直达资金2.93亿元,实际支出2.77亿元,支付进度94.5%。

(七)预算结余、结转情况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余1.19亿元,均为上级转移支付结余资金。结转下年预算1.19亿元,净结余为零。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万元、教育支出9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7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45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83万元、农林水支出300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71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47万元、金融支出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5万元。

二、关于2024年上半年全区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09亿元,占年初预算数的46.8%,同比下降12.8%。其中税务部门完成3.27亿元,占任务数的43.7%,同比下降0.9%。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84亿元,占年初预算数的41.8%,同比下降15.4%。其中:十三项民生支出完成5.54亿元,同比下降6.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57亿元,其中:专项债收入5.17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5.5亿元。

3.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不含上级统筹险种)收入完成0.58亿元,占年初预算数的86.7%,同比增长11.9%;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23亿元,同比增长25.9%。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8万元,为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6万元。

(二)民生重点支出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1.保基本兜底线,切实改善民生。坚持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上半年全区“三保”支出完成5.1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1.31亿元,保工资支出2.84亿元,保运转支出0.99亿元;持续改善民生保障水平,上半年,民生支出完成5.5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统筹投入资金0.6亿元实施50+1项民生实事,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关键小事,有力传递民生温暖。

2.落实财政政策,助推企业发展。深入贯彻“优环境  促发展”相关文件要求,聚焦企业诉求,零距离跟进服务,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加快及时兑现民营经济发展等各项财政扶持资金,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上半年累计拨付中央、省、市、区制造强省、服务业、电子商务、金融业等项目奖补资金0.2亿元;截至6月底,黄山市江南融资担保公司在保余额6.71亿元,平均担保费率0.85 %,累计为96户企业和个人提供服务。其中:政银担业务在保余额5.89亿元,涉及企业85家。

3.强化资金筹措,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持续加强项目资金筹措管理,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落实“赛马”机制,积极争取债券额度,争取2024年度新增专项债券额度7.39亿元,位居全市第一,成功申报纳入省级专项债项目库1个。运用“财政投资+专项债券+市场化融资”机制, 全力做好资金衔接保障,发行到位专项债券资金5.17亿元、调度土地出让金1.7亿元、申请2023年增发国债项目资金1817万元、争取中央、省、市补助资金7000万元,用于支持“三园、四平台”建设、城市功能提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乡村振兴、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等重点项目建设,全力保障政府投资项目顺利推进。

(三)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经2024年1月24日屯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2月8日批复全区(含四个镇)56个部门预算单位年度预算8.79亿元,截至6月底,部门预算执行数6.97亿元(含上级转移支付1.19亿元,上年结转0.56亿元)。

截至6月底,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共下达3.21亿元(其中:专项转移支付0.88亿元)。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及时下达各预算单位,并按规定对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监督,保障专项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坚持目标导向,突出重点,强化落实,按照事前有评估、事中有监控、事后有评价、结果有应用的工作思路,全面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向深度和广度推进,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严把事前绩效关口。所有新增50万元(含)以上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上半年,累计事前绩效评估项目24个,涉资金6443万元;二是加强目标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提升绩效目标编审质量,全区94家预算单位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三是强化绩效评价管理。通过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价。2024年财政重点评价计划金额6.8亿元,涵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新增债券资金、乡镇综合财力运行、部门整体支出等多个领域。

(五)政府性债务管理及使用情况

1.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情况。2024年上半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7.5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400万元,专项债务7.39亿元。截至6月末,我区地方政府债务总限额28.9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3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3.65亿元。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6.2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85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1.43亿元。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省政府核定的债务限额以内。

2.专项债券安排及使用情况。上半年发行到位专项债券资金5.17亿元。其中:屯光镇农旅融合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4000万元、率水河(黎阳段)两岸农旅综合提升工程项目5000万元、学前教育能力提升工程项目2000万元、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2000万元、城市功能提升项目5000万元、老旧小区改造项目3700万元、老旧小区改造二期项目1亿元、区人民医院昱城院区建设项目2000万元、九龙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项目5000万元、黎阳镇隆阜片区乡村振兴项目5000万元和停车场及充电基础设施提升项目8000万元。

3.强化监管落实风险管控。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印发《屯溪区区级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行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建设、运营全流程穿透式监管,压实整改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监管和审计整改工作,强化国有企业投融资监管,理顺政企权责关系,督促指导平台公司做好融资平台公司省审计厅专项审计整改工作,杜绝新增隐性债务,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确保完成全年财政预算目标任务的应对措施

今年以来,受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非税收入上划等因素影响,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连续负增长,增收压力巨大,促发展、保民生等重点领域刚性支出不断增强,全区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紧平衡”压力进一步加大。预算执行中,部分预算单位零基预算理念不够深入,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不够严格,资金支出缓慢、项目绩效不高等情况仍然存在。

下半年,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决定、决议和本次会议要求,紧盯全年目标任务,全力以赴狠抓落实深化改革防范风险,确保全年财政预算收支平稳有序。

一是强化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聚焦全年收入目标任务,狠抓依法征管,强化财税协调联动,精准监控重点税源,努力提升收入质量。坚持严控新欠、清理陈欠,持续抓好土增税清算、破产重整税收等税源跟踪,日协调、周调度,力争全部协调入库。紧盯总部招引项目,推动已签约项目尽快落地达产,早生效益。积极挖掘一次性收入增长点,加快摸排梳理存量房源资产,多措施予以盘活。进一步加大项目编报力度,积极对上争取资金,加快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及资金支出进度,稳投资、补短板,持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

二是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强化重点保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厉行节约习惯过紧日子的若干举措精神,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确保“三公”支出只减不增,全年压减一般性支出不低于1200万元;清理沉淀闲置、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存量资金,做好财政专户和单位沉淀往来款项清理工作,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全年盘活存量资金不低于8000万元;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找准着力点,优化调整支出结构,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集中财力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省市重点考核项目支出、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支出,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三是持续深化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纵深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强化财政资源统筹,拓展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功能,加快预算编制、“三保”监测、预算执行、直达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债务风险管控等模块整合使用,以数字化为抓手强化财政运行监管。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深入贯彻“优环境 促发展”要求,促进政银企多方联系,聚焦企业诉求,零距离跟进服务,助企纾困解难。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四本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围绕事前事中事后闭环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以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为基础保障,以绩效管理约束机制为重要抓手,推动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深度融合,促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四是树牢底线思维,全力防范财政风险。防范债务风险,硬化债务预算监管,严格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加大资金统筹偿还力度,确保按时还本付息,落实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管理要求,压实项目单位主体责任,加快形成更多实物量,强化国有企业投融资监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牢守系统风险底线。防范“三保”风险。始终将“三保”摆在财政工作中的最优先位置,严格执行“三保”运行监测,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风险及预警提示,统筹预算执行与库款保障,做好关键时点的资金安排,确保“三保”等重点领域支出不出问题。防范资金安全风险。聚焦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专项资金监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扎实做好审计、巡视巡察查出问题整改,持续开展资金安全专项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