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屯溪区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2024年4月26日在屯溪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含二级机构)独立核算机构数94个,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420,264.43万元,较上年增长35.77%。负债总额17,209.62万元,较上年增长2.24%。净资产403,054.81万元,较上年增长37.69%。
1.资产分布情况
全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374,370.45万元,占89.08%;事业单位国有资产45,893.98万元,占10.92%。
2.资产构成情况
全区流动资产70,742.62万元,较上年增长16.84%,占资产总额16.83%;固定资产(净值)39,543.79万元,较上年增长78.58%, 占资产总额9.41%;在建工程86,601.52万元,较上年增长75.85%,占资产总额20.61%;长期投资24.00万元,占资产总额0.01%;无形资产(净值)1,845.87万元,较上年增长205.69%,占资产总额0.44%;公共基础设施212,073.56万元,占资产总额50.46%;保障性住房(净值)8,993.81万元,占资产总额2.14%;其他资产439.26万元,占资产总额0.10%。
(二)具体管理情况
1.资产配置情况
2023年度,全区配置固定资产17,423.56万元(账面原值,下同)。从资产类别分析,配置房屋和构筑物12,264.86万元,占70.39%;配置设备4,774.60万元,占27.40%;配置文物和陈列品0.21万元,占0.00%;配置图书和档案70.75万元,占0.41%;配置家具和用具313.14万元,占1.80%。从配置方式分析,新购16,806.62万元,占96.46%;调拨292.47万元,占1.68%;其他方式新增324.41万元,占1.86%。
全区配置无形资产1,199.68万元。从资产类别分析,配置土地使用权598.24万元,占49.87%;配置计算机软件601.44万元,占50.13%。从配置方式分析,新购777.10万元,占64.78%;调拨2.35万元,占0.20%;接受捐赠300.00万元,占25.01%;其他方式新增120.24万元,占10.02%。
全区配置在建工程15,278.34万元。
2.资产使用情况
(1)资产自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区自用固定资产(原值)62,168.23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99.93%,其中:在用61,555.32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98.92%;待处置(待报废、毁损等)612.90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0.99%。自用无形资产3,713.01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100.00%;其中在用3,713.01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100.00%。
(2)出租出借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区出租出借资产45.6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2%。其中,固定资产45.6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2%。
(3)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区对外投资总额24.00万元,均为长期股权投资。
2023年度无新增对外投资。
3.资产处置情况
2023年度,全区处置资产776.35万元。从资产类别分析,固定资产773.17万元,占99.59%;无形资产3.17万元,占0.41%。从处置形式上分析,转让35.20万元,占4.53%;无偿划转211.86万元,占27.29%;报废529.29万元,占68.18%。
4.资产收益情况
2023年度,全区出租出借资产收益140.81万元,其中,往期出租出借资产收益140.81万元,占100.00%。对外投资收益1.00万元,均为长期股权投资收益。资产处置收益6,195.52万元,其中:本期处置资产收益5.16万元,占0.08%;往期处置资产收益6,190.36万元,占99.92%。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完善制度体系。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各级财政部门有关资产管理制度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审核、审批、监督职责,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向配置科学、使用有效、处置标准、监管到位迈进,构建了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全过程的有效监管体系;二是依法建章立制,针对租赁交易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租赁交易工作的通知》,规范资产出租决策内控制度,实行公开招租,明确续租及转租方式,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租赁交易管理。
(二)夯实管理基础。一是加强资产盘点核查,及时掌握资产家底,组织开展清查盘点工作,确保账实相符,交通部门重新采集里程,及时修正农村公路总里程为130.38公里,并做好账务调整和系统信息录入工作;住建部门336套保障性住房资产在资产管理系统登记入账;九龙园区新增排水管网完工,管护数量增加,基础设施资产登记入账;二是摸清公共基础设施、文物文化资产信息,九龙园区现有市政公共基础设施3处,共计1444.67万元,住建部门现有市政公共基础设施5处,共计34508万元,文旅体部门现有不可移动文物191处和可移动文物2974件;三是推动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依托“安徽省预算一体化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全面、准确、细化、动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数据库,实现资产精准登记、变动全程记录、配置处置动态调整,全面掌握国有资产的总量、存量、分布及使用情况,实现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全覆盖和国有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过程动态监管,提升资产管理效率;四是加强资产管理队伍建设,建立了区财政局综合管理、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具体管理、明确专职人员管理的全面管理体制,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供组织保障。
(三)提升管理效能。一是修订完善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管理机制,坚持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严格定员定标和限额采购,合理配置资产,切实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二是有效盘活我区低效闲置资产,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以有偿划转的方式注入国投集团温馨家园等5处资产,做大做强国有企业资产总量,提升存量资产使用效益,在此基础上,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低效闲置资产统计工作,共梳理8家单位存在11处房产土地类的低效闲置资产;三是积极推进公物仓建设和使用,我区正式启用资产管理系统公物仓模块,探索公物仓共享新模式,统筹调剂公物仓资产资源,制定公物仓管理制度,规范入仓、出仓、资产移交和账务处理,建立配置合理、处置规范、监督到位的国有资产有效运行机制。公物仓运行以来,我区累计入仓资产6件,累计入仓价值2.16万元,推进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筹整合和共享共用,实现整体效益最大化;四是严格落实巡视整改要求,针对巡视提出的温馨家园(40间商铺)等闲置资产处置不规范问题,我区组织加强政策学习,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培训会,指导单位规范资产处置流程。
三、存在问题
(一)资产管理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单位仍存在“重资产、轻管理”、“重购置、轻处置”的现象,对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造成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有的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对所属单位的资产配置、出租出借和处置管理,审核把关不严。
(二)资产权属有待进一步明确。受各种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影响,个别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存在权属不清的问题,缺少清晰、合理的界定。如早已完工投入使用的房屋,仍然列在“在建工程”账目中,造成国有资产规模的真实性受到影响,资产报表反映信息不准确。
(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部分单位固定资产盘点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未及时清理核销,存在账账不符、账实不符、账卡不符的情况,造成国有资产基数不明;二是资产管理力量不匹配,不少单位没有专职资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兼任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的现象普遍存在。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切实增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责任意识。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排专人落实具体责任,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内控制度,逐渐形成制度化规范资产管理工作模式,重大资产管理事项实行民主集中和集体研究,严格履行资产管理责任流程,减少资产损失浪费,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
(二)不断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
各行政事业单位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实时更新国有资产清单,明确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使用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卡登记制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区国资委会同相关监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资产清查和动态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督查,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三)有效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管理。
完善各类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制度建设,提高资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力争实现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科学、合理、有效管理。明确和落实各类公共基础设施主管部门主体管理责任,有效解决公共基础设施资产权属不清、多头管理、权责交叉等问题,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管理局面。
(四)严格把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流程。
严把“进口关”。突出资产配置的合理性,将从严出发和从实际出发有机结合,根据不同部门的职能和工作实际合理配置和调剂资产,有效满足各单位工作需要;严把“处置关”。对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资产处置行为,严格采取公开招租、公开拍卖、招投标、挂牌交易等竞价方式进行,严禁场外交易、自行处置;严把“出口关”。对单位发生调拨、出让、置换、报废、报损等资产处置行为,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