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2年12月29日在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屯溪区审计局局长 李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2年8月,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屯溪区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持续加强审计整改,切实提升整改实效”的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区审计局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要求,认真落实整改监督职责,建立问题分类整改清单,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通过现场核查、查阅资料、动态跟踪等方式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了全过程指导和监督,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整改成效切实提升。
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科协等15家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其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深入推动整改落实,按时报送整改结果。截至12月20日,2021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49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44个,整改率达到97%。通过上缴、追回或归还财政资金、统筹使用资金、落实或拨付项目资金、规范资金账务管理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1108.22万元,推动建立完善相关规章制度2项。5个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目前正在持续推进整改中。
根据《安徽省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的要求,12月已将审计整改情况在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审计公开》栏目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2021年度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问题
区财政局在2022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报告中编制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22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2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2万元”。
(二)直达资金支出不规范的问题
区财政局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直达资金的支出管理,紧盯直达资金监控预警信息,对发现的超范围支出,项目名称不规范、指标数据异常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进一步规范直达资金支出范围,确保直达资金精准使用。
(三)纳入本级项目管理的指标执行率不高的问题
区财政局已将2021年度本级安排的项目资金均收回统筹,在编制2022年预算时积极对接预算单位,根据2021年度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结合实际合理安排2022年度项目预算,截至2022年12月20日,2022年项目资金支付率已达71%。
(四)预算编制不科学的问题
区财政局制定了《屯溪区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方案》,2023年将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在编制2023年预算时将进一步加强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科学核定预算金额,加强预算编制审核力度,全面提升预算编制水平。
(五)转移支付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
区财政局加强资金拨付管理,及时关注各类指标接收时间及应拨付时间,积极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提供资金申报材料,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分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2022年1月1日—12月20日,共收到转移支付资金4.07亿元,已拨付3.19亿元,拨付率78.30%。
(六)追加非刚性支出预算的问题
区财政局已代区政府拟制《屯溪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厉行节约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的通知》(屯政秘〔2022〕19号),明确规定“除党委、政府明确要求以及应急救灾、疫情防控等特殊支出外,原则上不受理、不安排、不审批各类预算追加”。今后将进一步加强预算刚性约束和管控,严格财政支出管理。
(七)预备费设置比例未达规定标准的问题
区财政局在2023年全区预算编制建议中,已根据预算法规定的要求建议按照不低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1%的比例安排2023年预备费。
(八)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区财政局加大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力度,及时清理结余结转资金,积极盘活各类闲置和沉淀资金,对确认属于已无法支出或已不需要支出的资金收回财政统筹安排。已于2021年12月底将未及时清理的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收回国库。
(九)两年以上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收回的问题
区财政局已于2021年12月31日将2017、2018年结转的流浪乞讨救助项目资金收回财政统筹。2021全年共收回各类结转结余资金137笔6513万元。
(十)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结转规模较大的问题
区财政局已于2021年底将2020年及以前年度结转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全部收回财政统筹,今后将督促各部门加快结转资金支出进度,对结转两年及以上仍未使用完的资金按照存量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统一收回财政统筹管理。
(十一)非税收入待结算资金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区财政局已根据《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将截至2021年6月底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收到的部分项目不明、执收单位不清的款项共计27.48万元划缴国库,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定期清理非税待结算资金。
(十二)专项债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的问题
区财政局采取项目现场督导调度、资金使用定期通报和政府专题集中调度等方式加快专项债支出进度,对未达时序进度的专项债项目发函提醒,及时掌握进度,协调推动实施,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通过增加资金支付节点,提高预付款比例,优化支付条款约定等方式加快资金支付效率。现屯溪区示范数字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和屯溪区城市功能提升项目均已进场施工,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
(十三)绩效评价指标未细化量化的问题
2022年,区财政局组织区直部门建立涵盖分行业、分领域的动态绩效指标标准体系,截至目前,已分类汇总涉行业领域56类、资金用途232项、绩效指标2961个。
(十四)部门绩效评价未制定绩效管理办法和操作细则、绩效自评支撑材料不全的问题
2022年,区财政局推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全覆盖,在全区印发《屯溪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细则》,进一步规范项目绩效管理的程序和内容,下一步将持续指导和监督各单位认真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依法依规落实绩效管理相关职责。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审计了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区水利局等15家单位,整改结果如下: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
1.无预算支出的问题。区财政局、区档案馆等8家单位高度重视,2022年以来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做到有预算有支出,无预算无支出,并将政府采购支出一并纳入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内容,依法依规落实预算执行程序。区残联进一步学习预算相关法律法规,提升预算编制意识,今后将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及时编制各类培训费预算,确保预算执行合法合规。
2.预算编制不精准、不科学的问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已将双拥经费和关爱帮扶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区财政局严格执行财政制度,加强会计核算管理,将单位日常运行经费和项目经费单独核算,提高支出标准,控制支出范围,严格依规支出。
3.未按预算规定用途使用预算资金的问题。区档案馆组织学习预算法等各类财经法规,提升预算管理意识,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支付审核把关,严格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等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4.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问题。区数据资源局已加快“数字屯溪”政务云服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区残联督促加强项目各环节部门间的工作衔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对照预算安排,合理制定付款计划,加快资金拨付,提高预算执行率。
5.会议费超标准的问题。区科协组织学习《黄山市市直机关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财务预审人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熟练掌握相关标准,加强支出审核,严格依规支出,严控会议开支,确保经费使用效益。
6.转移支付资金结转规模较大的问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强化财政制度学习,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合理制定支出计划,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合理安排支出,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7.项目立项依据不充分的问题。区卫生健康委进一步加强项目立项管理,完善项目库设置,规范项目预算编制,建立健全项目滚动管理机制,确保项目依据充分,程序合法。
(二)其他财政财务支出方面
1.非税收入缴存待规范的问题。区残联已将2021年度征收的160300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入区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现已由区非税管理局上缴至国库。
2.财务入账不及时或未进行账务处理的问题。区财政局要求部门职工及时办理支出结算,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账务处理。区科协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要求今后业务经办人员对发生的业务及时履行报销手续,依法依规进行账务处理。
3.违规使用大额现金支出的问题。区科协已督促老科协将多余现金存入银行账户,今后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常态化执行转账支出手续,严格执行备用现金储备不超过1000元的规定。
4.由民营企业分摊信息系统建设及运行费用的问题。区卫生健康委已将该笔业务从本级财务中分离,今后将加强支出管理,规范财务支出。
5.支出审核不严的问题。区卫生健康委将进一步加强财务审核管理,加大票据审核力度,对不合规、附件不齐的票据不予受理。
6.账表数据不一致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将2021年度12月的3笔会计凭证进行调账处理,如实反应年度内全部收支。2022年对全部项目支出进行完整规范的会计核算,确保项目决算总支出与项目指标执行数一致。区卫生健康委加强财务对账管理,严格对账审核程序,确保做到财务数据真实正确、内容完整,账表相符。
7.补助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供销社已联合区财政局等单位,结合我区实际并参照上级标准制定印发了《屯溪区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申报标准进行了规范,今后将严格按照新办法的各项规定强化项目申报审批监管,加大资格审查力度,依法依规使用专项资金,确保区级新网工程专项补助资金规范使用。
(三)内控制度建立与执行方面
1.执行公务活动制度不严的问题。区科协已函告老科协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相关制度,老科协按照“四单合一”的要求规范接待程序,今后将从严执行公务接待审批手续。
2.未及时开展内部审计的问题。区财政局、区科协等9家单位及时成立内审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内审人员,按时报送内审项目计划,今后将按年度有序实施内部审计,逐步建立完善部门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3.部分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区卫生健康委、区总工会等8家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部署整改,指定专人查阅账目及原始凭证,弄清历史原因,有针对性地通过追讨、上缴、核销等方式及时完成挂账清理。今后各单位将进一步加强对往来款项的管理,对各种暂存、暂付款及时清理、结算,杜绝长期挂账行为。
4.合同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区人社局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按照项目招投标流程和规定程序认真落实好审核把关,确保项目程序手续规范,材料真实严谨。
5.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的问题。区档案馆已终止两家采购项目服务公司的扫描业务,于2022年3月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2023年度数字化扫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依法依规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确保程序规范,内容合法。
(四)部门事业发展方面
1.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体系待完善的问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结合退役军人意愿择优选择承训学校,择优开设培训科目,对培训情况实施定期考核,对承训院校开展动态评估,严把培训质量关,切实提升参训人员技能水平,推动优化完善培训体系建设。
2.未落实残疾人保障金征收使用政策的问题。区残联联合区财政局、区税务局于2022年5月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屯溪区2022年残疾人就业年审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通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用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5〕2033号)等相关法规,规范核定了全区各单位残疾人保障金的缴纳标准,今后将严格依规开展征收工作。
(五)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方面
1.屯溪区横江占川河博村至瑶干段治理工程未及时组织竣工验收且未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区水利局已于审计报告下达后及时安排并完成了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对暂未验收的项目,计划向黄山市水利局再次专题汇报,力争用结余资金续建占川河治理工程,力争2023年完成全部工程项目。今后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将加强对项目各参建单位的监督管理,对验收有关时限提出具体要求并加强督促,确保按规定序时节点完成项目流程。
2.屯溪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审核不严,专项债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区卫生健康委已在第一时间函告区城建投,区城建投已同意追返工程价款。今后将在加大项目管理,加强资金审核的同时,结合税费及相关改革进一步规范项目结算,强化专项债项目资金使用监督,做到专款专用。
3.区水利局部分工程项目未留质保金的问题。区水利局组织学习《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今后将严格加强项目管理,规范项目支付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预留工程项目质保金,切实保障项目相关合法权益。
(六)资产管理方面
1.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档案馆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积极进行对账处理,完成固定资产登记补录工作。区总工会会同区国投集团,委托黄山江南新科苑资产评估事务所对区总工会其下全部8套房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按照评估报告的房产价值将未登记入账的四套房产计入固定资产账目,做到了账实相符。
2.社有资产管理体制未理顺,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供销社将代管房产及区供销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社有资产按规定登记入账,今后将对社有资产及收益进行单独核算、专账反映,进一步规范管理,逐步理清社有资产管理体制。
3.社有资产收益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供销社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发了《屯溪区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监督实施办法》,设立了“收益管理”专章,规范了社有资产收益管理事项,今后将严格依规加强社有资产收益管理。
4.长期股权投资财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区供销社已将相关股权转让、并依规进行账务处理,核减长期股权投资和往来款。
三、政策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中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支付进度较慢的问题。截至10月底,区教育局已将2021年中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336.8万元全部完成支出。
2.资金分配方案不细化造成指标下达滞后的问题。区教育局今后将进一步规范直达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手续,确保指标下达及时,拨付准确。
3.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未做到专款专用的问题。区教育局今后将严格按照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依法合规分配和使用专项资金,确保做到专款专用。
4.2021年省级旅游发展资金未开展绩效评价的问题。区文旅体局已在第一时间开展绩效评价并提交区财政局备案,今后将进一步规范绩效评价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绩效评价手续,确保专项资金的政策效益得到切实发挥。
对于尚未完成整改的5个问题,区审计局已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制定持续整改方案,持续推动整改落实,后续将加大跟踪督导,强化动态监督,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不留死角。
2023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区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监督,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推动完善审计机制建设,加强纪审、巡审、督审、财审联动,推动建立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协调机制,提升审计监督支持人大监督效能。准确把握审计整改工作定位,健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持续加强对问题整改的跟踪检查,分类施策,做实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切实提升整改质量。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争当全市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建设美丽时尚高品质现代都市区贡献新的审计力量。
以上报告,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