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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屯溪区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8-31 09:31信息来源:屯溪区审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2022年8月30日在屯溪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屯溪区审计局局长  李 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人大常委会意见,依法开展审计监督。根据审计法律法规,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区审计局对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共组织完成审计项目18个,审计发现问题149个,其中审计期间整改问题17个,审计发现管理不规范资金1449.33万元,提出审计建议60条,被采纳60条。

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2021年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较好地完成了既定的目标任务,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7220万元。

逐步提高民生保障。精心组织实施省定33项民生工程,全年完成投资3.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16.7%,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屯溪区获评“2021年全市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工作先进县(区)”称号。

助力改善生态环境。推深做实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十大工程”,1-12月完成投资约3.07亿元,谋划储备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项目15个。扎实推动水环境生态补偿民生工程,截至2021年底累计投入1152万元用于污水管道改造,提升新安江水环境整治。2021年度区财政局获评“黄山市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先进集体”称号。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安排情况:经2021年1月第十七届人代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任务109466万元,其中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任务81160万元。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3477万元,其中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0034万元。(根据全省统一规定,2021年起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口径,中央级收入不再统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地方级口径)

2.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1964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7220万元、返还性收入1174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976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166万元、上年结余788万元、调入资金998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908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747万元。支出合计1893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846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29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67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73万元。年终结余717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安排情况:2021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439万元,安排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39万元。

2.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3701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988万元、上年结转27万元、调入资金91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1903万元。2021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3622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02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03万元。年终结余785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98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6万元。2021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81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9万元、调出资金42万元。年终结余17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安排情况:2021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457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0983万元,当年收支结余359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8660万元。

2.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不含省级、市级统筹基金,只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7513万元,支出完成2391万元,当年收支结余5122万元,上年结余910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4223万元。

(五)区政府需承担的债务情况

1.债务管理系统反映的债务。2021年初纳入上级债务管理系统考核的地方政府债务74765万元,当年新增债务40986万元,当年减少债务6008万元,因外债利率调整导致年末债务余额减少65万元,年末债务余额109678万元。

2.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隐性债务。2021年初纳入政府隐性债务系统的债务总计1250万元,当年减少债务250万元,年末债务余额1000万元。

(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屯溪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计284426.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020.67万元,非流动资产174647.81万元,受托代理资产65757.58万元;负债总计81502.90万元,流动负债15744.85万元,非流动负债0.47万元,受托代理负债65757.58万元;净资产202923.16万元。

(七)“三公两费”支出情况

(1)2021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加144.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1-5月受疫情影响基本未发生经费支出;区文旅体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6家单位在符合公务用车管理采购规定前提下购置新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多辆业务用车使用年限过长,造成运行维护费用增加等。

(2)2021年培训费较上年增加22.2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学校教师大多采用线上或本地培训,培训费减少较为明显。

(3)2021年会议费较上年增加41.35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四大班子”换届选举,会议支出增多。

(八)财政预算管理情况

经审前调查了解和查阅2021年度总预算会计账,我区不存在财政资金借垫款现象。

(九)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体系完善情况:2021年度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1)直达资金支出不规范。经抽查,①部分学校将城乡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用于慰问退休教师、军属等共计4.26万元;②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将中心城区清扫保洁服务费用于支付2020年10月-12月建筑垃圾处理费37.4万元;③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就业专项资金用于支付12月公积金和外包人员服务费共计7.98万元。(2)纳入本级项目管理的部分指标执行率不高。纳入本级项目管理的2021年年初预算指标且指标日期为2021年9月30日之前的,执行率低于50%的项目共28个,预算安排2949.03万元,支出554.21万元,指标余额2394.82万元,执行率为18.79%。其中执行率为0的项目有17个,涉及9个部门。(3)预算编制不科学。经抽查,2017年至2020年区民政局结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共计42.13万元,且结转资金在2021年均未支出。2021年区民政局申请追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1万元,实际支出1600元。以上结转资金至2021年底收回财政统筹。(4)转移支付资金拨付不及时。如①区财政局于2021年9月3日收到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2.4万元,于11月3日分配指标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指标未在7个工作日内下达部门;②区财政局于2021年1月21日收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等共计1520万元,其中117万分别于3月、6月分配指标至区卫生健康委,指标未在30日内分解下达到位。(5)追加非刚性支出预算。如2个部门追加被装购置费5.63万元,10个部门追加办公费180.06万元。(6)预备费设置比例未达规定标准。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153477万元,其中预备费1360万元;2021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140034万元,其中预备费1200万元,预备费设置未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

3.财政存量资金管理情况:(1)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未及时清理。如①区发改委结转2020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资金17万元,2021年支付8.5万元,支付率50%;②经建科专户结转2019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83.84万元,2021年支付42.75万元,支付率50.99%;③区民政局结转2020年特困人员租赁智慧养老安全监护产品项目资金11.16万元,2021年支付7万元,支付率62.72%。(2)两年以上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收回。2017年平台结转32.13万元,2021年未支出;2018年平台结转35.09万元,2021年支出8.38万元,余26.71万元。(3)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结转规模较大。截至2021年底,结转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2846.05万元。2020年及以前年度结转资金至2021年底收回财政统筹。

4.非税收入管理情况:截至2022年5月31日,非税收入待结算资金超过一年未清理的共有27.38万元。

5.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经抽查,2021年度安排专项债券7100万元用于示范数字乡村建设工程项目,截至2021年底实际支出40.09万元;安排专项债券4000 万元用于屯溪区城市功能提升项目,截至2021年底实际支出716万元,债务支出进度慢。

6.财政绩效管理情况:(1)绩效评价指标未细化量化。如区民政局2021年高龄生活补贴绩效目标中经济效益指标设定为“效果显著”、社会效益指标设定为“效果显著”、生态效益指标设定为“效果显著”、可持续影响指标设定为“持续推进”;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支持158行动计划)绩效目标中质量指标“‘一县一业’臭鳜鱼产业发展”和社会效益指标“带动农民增收效果”设定的指标值均为“进一步显现”。以上指标的设置不利于使用比较法评定指标的分值。(2)部门绩效评价未制定绩效管理办法和操作细则、绩效自评支撑材料不全等。如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未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操作细则,2020年预算批复项目21个,绩效支出自评未全覆盖,且未见绩效评价工作底稿、信息调查表等。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区水利局等15个部门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区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审计发现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

1.无预算支出。区财政局、区档案馆等8家单位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采购复印机、电脑等。区残联未编制培训费预算,实际支出培训费2.25万元。

2.预算编制不精准、不科学。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编报不精准,存在超编预算现象。区财政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0.75万元,但决算报表为226.2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445.7%;项目支出预算321万元,实际支出328.73万元,但账面只反映55.36万元,其余均计入基本支出核算。

3.未按预算规定用途使用预算资金。区档案馆将项目支出,列支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员工体检费、社保、公积金、奖金等,共计10.75万元。

4.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区数据资源局“数字屯溪”政务云服务项目预算30万元,实际支出0.39万元,执行率1.3%。区残联残疾人精准康复资金预算8.9万元,实际支出1.48万元,执行率16.6%。

5.会议费超标准。区科协第七次代表大会参会108人次,按其它费用20元/人/天的标准,应支付2160元,实际支付7227元,超标准5067元。

6.转移支付资金结转规模较大。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结转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88.1万元,其中:结转1年资金192万元,结转2年资金118.84万元,2年以上资金77.26万元。

7.项目立项依据不充分。区卫生健康委预算安排“四项手术保险费”、“医疗安全质量督察经费”、“村级计生网络、宣传、保险”3个项目共计6万元,未见立项依据,且资金全部用于单位日常支出。

(二)其他财政财务支出方面

1.非税收入缴存待规范。区残联2021年非税收入共计16.03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

2.财务入账不及时或未进行账务处理。区财政局跨年报销公务接待费8087元。区老科协2020年至2021年连续两年财务报销未进行账务处理。

3.违规使用大额现金支出。区老科协基本使用现金支出,如:使用现金支付餐费2730元、广告制作费1500元。

4.由民营企业分摊信息系统建设及运行费用。区卫生健康委由所属医疗机构全额承担信息化系统购置及运行费53.5万元,其中2家民营医疗机构承担费用8.35万元。

5.支出审核不严。区卫生健康委支付负压救护车和相关附属医疗设施共计59.78万元,发票抬头和合同订立方均为黄山市屯溪区昱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黄山市屯溪区人民医院)。

6.账表数据不一致。区财政局2021年度决算报表总支出为1231.06万元,一体化平台显示支出为1335.02万元,相差103.96万元。区卫生健康委“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账表相差45.82万元;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中“固定资产原值”账表相差10.3万元;非税收入征收情况表账表相差11.2万元。

7.补助资金管理有瑕疵。区供销社实施的区级“新网工程”实际补助单位名称与公示单位名称不一致,且制定的《屯溪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区级“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未对申报单位的经营状况等设置具体申报标准,基本条件偏低。

(三)内控制度建立与执行方面

1.执行公务活动制度不严。区老科协无公务接待函及公务接待用餐呈批单报销2020年-2021年招待费,共计12983元。

2.未及时开展内部审计。区财政局、区科协等9家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推进缓慢。

3.部分往来款未及时清理。区卫生健康委、区人社局、区总工会等9家单位未及时清理往来款,涉及金额177.91万元,部分挂账超3年。

4.合同管理不严格。区人社局实施的创业培训教室和资料室改造工程合同签订日期早于中标通知书日期。

5.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区档案馆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进馆内档案数字化工作,共采购7期,每期金额约10万元,按期签订合同并结算费用。1期、2期项目通过询价的方式确定采购供应商,其余5期均直接确定由1、2期成交的供应商交替中标,轮流提供服务,并在上期项目验收尚未完成的情况下,直接与供应商签订下一期采购合同。

(四)部门事业发展方面

1.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体系待完善。至2021年底,屯溪区面向退役军人开展驾驶技能和电商2项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内容比较单一,且未对培训机构相关工作和培训质量开展绩效评价考核工作。

2.未落实残疾人保障金征收使用政策。经抽查,区教育局、区东城实验小学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均按“(单位从业人员数×1.5%-从业残疾人数)×100元/人”的标准缴纳,与上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5〕2033号)“按照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残疾人保障金和由县及县以上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保障金”不符。

(五)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方面

1.屯溪区横江占川河博村至瑶干段治理工程情况:①2018年1月12日完工验收,至今未竣工验收且未完成竣工财务决算;②经三方确认的签证资料中断面图部分标高与竣工结算书中三方确认的标高不一致。

2.屯溪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情况:①2021年8月3日竣工验收, 2022年1月12日完成项目土建和装饰等工程结算审核,价款结算超期近2个月;②结算审核时采用增值税税率9%计算工程款,但实际结算中,有171.78万元工程款使用增值税税率为3%的发票结算;③该项目使用专项债券资金建设,部分楼层用于区疾控中心办公和业务用房,且使用专项债券资金支付区疾控中心实验室设备189.9万元和实验室装饰改造费188.38万元。

3.其他项目情况。区水利局实施的叶塘水库防汛道路老挡土墙工程、占川河技工学校水毁修复工程未按规定预留质保金。

(六)资产管理方面

1.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区档案馆部分资产未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区总工会固定资产账上有4处房产,实际有8处房产,账实不符。

2.社有资产管理体制未理顺,财务管理不规范。①截至2021年12月底,屯溪区供销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部社有资产存款92.30万元,未入区供销社财务账,也未专账反映,形成账外资产。②区供销社代管的2处房产,未专账反映,形成账外资产。

3.社有资产收益管理不规范。区供销社将新潭供销社店面占用费66687元和店面租金12284元上交财政。区供销社的社有资产属于集体资产,该收益不应缴存财政非税账户。

4.长期股权投资财务处理不规范。①截至2021年12月底,区供销社财务账上“长期股权投资-黄山市安彩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余额19万元,该笔股权实际已转让折现55.73万元,其中10万元用于归还借款,剩余45.73万元缴存屯溪区供销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部账户。该笔股权转让未作为区供销社的代管社有资产入账,其中用于归还借款的10万元未做账务处理。②区供销社财务账上“长期股权投资-参股屯溪区供销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余额36万元,实际是原宏兴土产日杂公司的注册资本减资收回存入屯溪区供销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部账户的存款,应属于银行存款增加,不属于区供销社的长期股权投资。

(七)审计期间整改情况

1.利息收入未缴非税。区卫生健康委2021年底专项债券资金专户利息11.66万元已于2022年5月底上缴国库。

2.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区人社局未入固定资产的5个资料柜,已于2022年7月11日补录固定资产,并调拨给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根据省市审计机关统一安排,我区先后实施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重点审计了我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助企纾困政策落实和旅游强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等,先后抽查了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科技经信局、区文旅体局、区财政局、区国投集团等单位。

从审计情况看,我区积极落实助企纾困相关政策,通过各项渠道帮助企业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1728.86万元,及时拨付奖补资金,惠及企业113家;教育类上级补助资金总体上能够做到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分配使用;积极落实旅游强省相关政策,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多项旅游考核指标和科技创新类指标位居全市前列。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上年结余结转资金跟本年安排的资金逐年滚存使用,导致中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支付进度较慢。二是资金分配方案不细化造成指标下达滞后。三是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未做到专款专用。四是区文旅体局未对2021年省级旅游发展资金开展绩效评价,该问题已在审计期间完成整改。

四、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投资审计工作从单一造价监督向全面投资审计监督转型。上半年共开展跟踪审计项目6个,提交审计专报1份,发出审计意见单4份,审计发现问题6个,提出审计建议5条,对促进项目管理水平提升,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着力落实投资审计工作转型。结合本区实际,修订《屯溪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审核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行为,提高了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的准确性,2021年上半年完成标前审计项目11个,调整编制误差1246.46万元,其中包括跟踪审计标前审核4个,调整编制误差503.86万元。

五、以前年度审计整改情况

对区审计局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各部门已基本完成整改。

六、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中央省市区委相关工作部署,各部门持续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政策措施,区财政局根据政策要求及时拨付财政资金。

各部门政策落实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依法依规接受审计监督。

七、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

区财政局安排涉农资金、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等,重点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改厕、高标准农田建设、秸秆产业化利用、百千工程等方面。

各部门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依法依规接受审计监督。

八、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体系。立足财政预算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完整编制财政预算,保证财政预算的完整性、独立性和严肃性。

(二)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与执行。财政部门要不断改进完善管理措施办法,指导督促各部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工作,不断增加预算执行的均衡性、时效性和有效性。各部门作为预算执行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组织项目实施、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和规范预算资金管理。

(三)进一步提高资金效益。积极盘活各领域“沉睡”财政资金,集“零钱”成“整钱”,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用于保障急需支出的重点领域和基本民生项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四)进一步提高非税管理水平。加强非税收入质量和入库进度分析,加大适时动态监督,及时清理非税收入待查资金,进一步规范资金核算,确保非税收入按照预算管理方式和预算级次及时、足额、安全入库。

(五)进一步强化专项债务监管。及时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依法合规、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资金使用更加精准有效。

(六)进一步规范资金绩效管理。继续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做好提效文章,将绩效理念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确保财政资金花出实效。同时明确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健全财政支出考核机制,做实做细项目库,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执行效益。

(七)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财务收支的监督和管理。各部门单位需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并完善财务支出程序和手续,把好支出审核关,勤俭办事,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把遵守党纪党规和财经纪律落到实处。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扩大审计监督覆盖面,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着重长远,抓好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建立,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从源头和制度层面切实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落实,并按要求于12月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审计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