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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全区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04-25 09:18信息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编辑:何忠保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1年,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保持良好态势,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方面,我区2个大气国控点PM2.5平均浓度20微克/立方米,位于全市第三。PM10平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位于全市第一。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9.2%,位于全市第一。水环境质量方面,屯溪区3个新安江干流国控断面指标保持稳定,达到地表水II类水标准;市控各支流水质水质大幅提升,佩琅河达到地表水II类水标准,占川河和朱村河达到地表水III类水标准,位于全市第二。

一、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

(一)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推动谋划2个大气环境项目纳入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库,成功申报专项资金685万元。持续深入开展工业污染源综合治理、第二轮挥发性有机物联合执法检查等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制定出台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处理餐饮油烟类投诉57件,整治餐饮店46家。中心城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92.03%,主次干道生活垃圾定时上门收集率达60%。持续加强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发现处置违规燃放行为8起。持续开展建筑工地道路扬尘治理,加强施工工地精细化管控。持续推进秸秆禁烧工作,督促各镇(街道)、村(社区)定岗定人落实重点时段巡查,共张贴875张禁烧通告和标语、发放15300余份宣传单、悬挂271条横幅、树立警示牌107块、出动750余次宣传车辆,组织镇村干部逐门逐户发放《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组织农户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7650余份,扶持容宇五金和瑞能生物两家秸秆回收企业综合利用,加大秸秆回收力度,全年收储秸秆量达4002吨。

(二)水污染防治方面。谋划4个水环境项目纳入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库,其中率水流域(黎阳镇段)河滨缓冲带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项目成功申报专项资金1600万元。持续推进水环境治理,实施佩琅河、朱村河、占川河水环境治理项目,推进横江徐村段、渐江新安江屯溪示范段中小河流治理。持续完善中心城区雨污分流,完成新安大道、南滨江路等5条道路共5.2km污水管网改造,完成29个小区阳台水共8.1km雨污水管网改造,完成21个老旧小区20km雨污管网改造,持续推进入河排口整治。严格落实“河长制”,全区各级河长累计巡河7000余次,办结问题50余个,落实“河长+检察长”制度,收集办案线索9起、立案4起、检察建议4份、民事公益诉讼起诉4件,督促缴纳生态修复补偿金8000余元,督促清理渣土700立方米。扎实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完成37个自然村、4个中心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持续推进“三禁”工作,印发《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政府关于屯溪城区河道水域禁止洗涤游泳垂钓的通告》,常态化开展日常巡查和源头管控,安排巡查7800余人次,劝导洗涤、游泳、垂钓2200余人次,处罚25起。

(三)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辖区内无污染土地。组织开展“脏乱差”小型企业联合执法整治、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质量和执行报告专项检查,共发现问题17件,发放限期整改通知6件,取缔搬迁11件,均已整改到位。全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97%以上,规模畜禽养殖设施配套率达100%,32家畜禽养殖户完成设施建设,农药使用量53.98吨、较去年同期下降3.6%,化肥使用量1577吨、较去年同期下降1.8%。

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

(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2021年4月7日至5月7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安徽省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察期间,共交办我区9件信访件,截至目前,9件信访件均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销号。

(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2021年6月22日至7月11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市开展自然保护地专项督察。督察期间,共交办我区8批28件信访件,截至目前,28件信访件均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销号。

(三)全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整改情况。2021年,围绕自然保护地、非煤矿山、工业园区、城市环保基础设施等8个重点方面,组织开展了全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共发现问题82个,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四)新一轮“严、重、促”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回头看”工作整改情况。2021年开展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回头看”工作,我区上报了2个问题,分别是屯光镇留村冲口塘尾生猪养殖污染问题和黎阳镇鬲山大道四家单位污水乱排放问题,截至目前,2件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销号。

(五)市区级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情况。2021年,市级警示片披露交办我区的6个问题、区级警示片14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销号。

三、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情况

2021年,区创建办扎实开展各项创建工作,确保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制定出台了《屯溪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年”实施方案》《黄山市屯溪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2021-2030年),严格对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指标体系表,对照27项省级创建指标,一项一项对标、一个一个落实,先后完成6轮资料收集,形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支撑材料,并完备创建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典型材料,于2022年3月15日完成申报创建,待省生态环境厅考核验收。

四、环境监督长推行情况

制定出台《屯溪区全面推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实施方案》,成立由区委书记、区长双组长的环境监督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环境专项监督长体系监督网格体系,共设立环境监督长104名,环境监督员210名。建立生态环境监督信息平台,开设大气环境问题、水环境问题、土壤环境问题、噪音问题等专栏,完成“环长制”平台和手机端APP搭建。截至目前,共排查发现生态环境问题352件,已全部办结。

五、存在问题

2021年,虽然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广大群众对中心城区美好生态环境的期望相比,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然存在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二个方面:

一是环境质量改善成果不够稳定。水环境方面,虽然2021年占川河、朱村河地表水水质较上年稳定提升,但个别断面水质仍不稳定,如朱村河1月份氨氮超标。大气环境方面,秸秆禁烧实行全年全面全域禁烧,但焚烧秸秆现象时有发生,禁烧工作形势依旧严峻;部分征收工地建筑垃圾裸露未覆盖,部分拆迁公司拆除房屋时产生大量扬尘,未采用去湿法造成尘土飞扬,扬尘污染防控力度不够。

二是环境问题隐患排查整治不够到位。行业性、区域性环境投诉依旧存在,农村生活污水、餐饮油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问题整治还不够彻底。

六、下步工作打算

(一)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二)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健全完善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机制,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按照国家和省、市、区要求,立足实际,进一步优化调整项目,继续谋划一批涉水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项目,补齐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短板。

(三)健全完善生态环境监管机制。从明确生态环保工作责任、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强化生态环境监测监控预警、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环保工作监督考核等方面入手,健全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监管。切实加强生态环境风险排查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继续强化日常监管,加强九龙园区固废与危险废物管理,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四)持续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进一步巩固提升“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持续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和“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回头看”,坚持立行立改、边督边改,严格进行核实,确保整改到位。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进行后督查,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弹;对要求长期坚持的问题确保长效机制顺畅运行。举一反三,深入开展深层次、全方面的排查和整改,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五)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积极对接省生态环境厅,确保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成功创建,着手申报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面推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建立全面覆盖、全域排查、全面治理、全过程监管、全方位提升的生态环保监管格局,打通生态环境监管“最后一公里”,为加快建设美丽时尚高品质现代都市区提供有力生态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