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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的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2024-10-30 10:36信息来源: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工作要点,9月29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江健带队实地察看了阳湖镇综治中心解纷码运行、法院诉服大厅金融案件市场化解纷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全面了解区法院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工作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运用“解纷码”,构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的“1345”模式,荣获全省法院涉诉信访事项化解攻坚专项行动先进集体等荣誉,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立足联动联建,强化多元解纷。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推进重大敏感涉众型、系列案件信息通报、先行登记机制;引入黄山市恒平公证处,利用赋强公证措施实质化运行金融纠纷市场化解纷机制;与工会、工商联等单位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与住建局、司法局等部门联合建立物业纠纷联动调处机制,在镇街、社区等设立物业纠纷调解工作站(室)等,构建与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基层组织等分工协作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大格局。2024年上半年物业诉讼案件同比下降39.68%,9个街道社区实现物业纠纷零成讼。

(二)立足职能延伸,强化实质解纷。推进“法官进网格”工作,设立党员法官工作室从源头解纷。应用“解纷码”平台开展纠纷源头防治,目前已化解各类案件359件。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在线办理矛盾预防、纠纷化解、在线调解等事务,开展诉前分流。目前入驻法院调解平台25家,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为66%。推进案源、执源、访源治理,今年以来,民事案件一审收案数同比下降6.12%。新收执行案件同比下降40%。信访总量下降38.67%,在初访中即成功维稳的信访量占比81%。

(三)立足司法为民,强化解纷服务。打造“作退一步想”弘德明法工作室,自2023年成立以来累计为群众答疑解惑、排忧解难563批1012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1-8月重复访下降40.54%,来访量下降58.82%。建立12368诉讼服务热线快速响应机制,提供案件查询、诉讼咨询、联系法官、投诉建议等事项进行实时处理、解决答复、跟进催办等司法服务;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适时发布示范裁判典型案例。近三年针对审判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14份。

二、存在问题

(一)源头治理有待加强。大量矛盾纠纷未经分层过滤直接涌入法院,导致进入法院的诉前调解案件常年在2000件左右。部分调解员未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充当“二传手”将纠纷导向诉讼,“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要求演变为“化解矛盾到法院”,源头预防化解不足。

(二)协调联动有待提升。多元化解的工作合力尚未完全形成,社会组织、社团、民众协同作用不明显,解纷主体多元性欠缺。委派在外调解的物业、金融、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及各镇街“解纷码”案件,因资金、场所等方面保障不足,参与调解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化解纠纷作用不能有效发挥,线上委派案件总体调解成功率不高。

(三)主动融入有待提高。近年来案件总量始终高位运行,员额法官人均办案301件/年,办案压力和办案任务艰巨,因此主动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宣传、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指导调解等工作较少,司法主动融入社会治理不够自觉。同时也有部分干警工作思路不够开阔,不善于借助多元解纷机制办理案件,导致案件办理的实际效果不佳。

三、几点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攻坚意识。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动构建党委领导、府院联动、社会协同、分层过滤的治理模式。推动源头治理,始终将非诉讼机制挺在前面,树立“抓前端,治未病”理念,镇街和行业调解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把好关口,防止矛盾上移,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预防、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二)完善各方联动,强化综合治理。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及时报告工作,争取支持。做好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府院联动,镇街联动,线上线下联动等,精准对接司法需求,推动司法服务直达基层,构建多方参与、多元解纷的工作机制,形成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相互协作的强大合力。

(三)提升素质能力,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引进、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干警办公办案和“一站式”服务人民群众诉讼的能力水平,做实指导调解的法定职能,促进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积极邀请更多人大代表作为特邀调解员进驻法院调解平台,利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助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工作。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采取多种宣传方式,通过“线上+线下”多角度、多渠道宣传非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的优势,提升人民群众对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工作的知晓度,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强化工作宣传,围绕特色亮点工作,做好总结提炼,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贡献法院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