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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3-11-01 15:50信息来源: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推动乡村振兴促进法在我区贯彻实施,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要求,区人大常委会组成由党组书记、主任朱学军任组长,其它副主任为副组长,区人大农工委、部分区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10月12日执法检查组深入区直相关部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开展实地检查,先后察看了屯光镇汉沙村“双花双油”基地、黎阳镇傍霞撂荒地整治及粮食精耕细作示范片和奕棋镇查塘和美乡村建设,随后召开座谈汇报会,听取区直相关部门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执行情况汇报。检查中,执法检查组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贯穿工作全过程,坚持依法开展监督,紧扣法律规定,逐条对照检查法定职责是否履行、法律责任是否落实、执行效果是否明显,切实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基本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区政府及区直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坚持以乡村振兴统揽新时代“三农”工作,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五个振兴”,不断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学习贯彻,开展普法宣传。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和电视、报刊、宣传栏、文化墙等传统媒体和宣传平台,结合宪法宣传日、农民丰收节、科普宣传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高素质农民培训等活动,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累计开展学习宣讲300余场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0余份。

(二)健全推进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成立以区委书记、区长“双组长”的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压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主体责任,印发《屯溪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屯溪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方案》等配套政策文件,对考核机制进一步细化,依法建立乡村振兴“月分析、季调度、年考核”制度,确保乡村振兴责任落到实处。

(三)坚持守住底线,依法推动落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规定,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撂荒地复耕复垦,完成撂荒地整治2000余亩、“非粮化”用地整改100余亩,稳步实施巩固提升3000亩高标准农田,建立粮食精耕细作示范片1000亩,2022年粮食产量增幅位居全省第3。贯彻法律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定,挂牌成立区乡村振兴局,聚焦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建立致贫监测网格213个、网格员213名,构建15个区直部门组成的区级行业预警网格。完善监测帮扶机制,监测对象45户106人,落实帮扶措施377条,守住防止致贫底线。

(四)提升产业质效,推动高质量发展。紧扣“国际屯溪·乡村都市”定位,加快推进“两强一增”“六业千亿”行动,做好“粮头食尾”“农头工尾”增值大文章。1—9月,23家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产值15.84亿元、同比增长11.2%,“一县一业”臭鳜鱼产业产值达3.2亿元、同比增长12.28%。坚持以农文旅融合为主攻方向,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充分发挥休闲农业的带动作用,初步形成城东“国际会客厅”、城南“双霞齐飞”、城西“醉美乡村”乡村振兴发展新格局。南溪南村成功入选2023年全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现场会观摩点。

(五)强化人才支撑,激发乡村活力。加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行动,新培育乡村产业带头人20名、培育高素质农民100人,举办新型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等活动,3580名农民技能得到提升。支持引导各类人才服务乡村振兴,选聘村级科技特派员34名,110名在读大学生兼任镇(街道)、村(社区)团组织副书记,择优招录30名本科大学生担任乡村振兴农村专职工作者,培育“乡村创客”40人。

(六)推进移风易俗,培育乡风文明。制定实施《屯溪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行动方案》,全区推广“一约四会”、移风易俗“便民服务餐厅”、村规民约积分制管理等经验做法,推动文明村镇创建常态长效。大力推进思想引领赋能、文化服务赋能等6项行动,活跃繁荣农村文化市场,积极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送戏进万村”等文化惠民文艺展演活动,丰富农村文化服务供给。

(七)抓好生态宜居,打造和美乡村。认真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扎实开展“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推深做实“五微”行动,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南溪南村、傍霞村入选2023年度全省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创建名单。结合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行动,精心编制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在34个行政村96个自然村全域实施农村改厕、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三大革命”,全域打造“卫厕全覆盖、垃圾全收集、污水全纳管、运维全天候”的人居环境整治“屯溪样板”。全区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92.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88%,生活灰水纳管率达90.5%,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率100%,均位于全市第一。

(八)突出党建引领,优化治理格局。坚持区镇村三级联动,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全面推动乡村治理工作。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情况纳入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硬性要求,逐步提升法治文化阵地覆盖率,实现村村都有法治元素。建立“党建+信访”联动工作细则,深入推广“作退一步想”调解工作法,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九)加强政策保障,助推乡村振兴。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加强乡村振兴投入保障,2022年完成农业农村支出1.14亿元。金融支持服务乡村振兴,健全与金融机构沟通衔接机制,出资1亿元参与组建省绿色食品产业暨乡村振兴主题母基金,推出“兴农贷”“惠农e贷”等党建引领信用村专属产品13款,累计完成授信3998户77448万元,用信2386户53613万元。与保险机构签单实施农业保险品种10个,2022年参保农户11244户,支付赔款42.34万元,增强抵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在全区得到了全面有效实施,依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关于乡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科技人才支撑、制度机制保障等方面的相关规定,我区在法律贯彻实施方面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乡村产业发展的质量效益还需不断提升。总体上看,全区农业产业发展水平还不够高,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不足、产业空白村较多等问题依然存在,强链、补链、延链任务艰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不够,农业龙头企业数量少,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还不够健全,农民不能充分享受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缺少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缺乏以主导产业为中心建立的科技支撑服务体系。

(二)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还需要加强。我区农村普遍存在污水管网、污水处理终端等公用设施管护资金少,维修管护存在一定困难。部分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机制还未完全建立,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还不够完善。同时,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还存在差距,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质量水平、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任务还比较艰巨。

(三)乡村振兴各类人才还比较缺乏。检查中基层普遍反映,人才缺乏是乡村振兴面临的突出问题。由于乡村大部分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守农村的多为老人、妇女、儿童以及残疾人,村庄空心化、农户空巢化、农民老龄化现象凸现。农村创业就业和职业技能培训成效还不够明显,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高素质农民数量偏少,基层农业科技人才、法律人才数量不足。

(四)工作保障措施还需进一步完善。在学习宣传方面,基层单位在法律宣传教育的力度、广度、深度还不够,农民群众对法律知晓率还不高,部分基层干部对法律规定还不够熟悉,法治意识还不够强,与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在工作合力方面,五大振兴牵头部门统筹作用发挥不明显,存在“各自为政”现象,部门之间配合亟待加强,工作中干群合力发挥不明显,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在资金投入方面,投入渠道有待拓宽,区本级还未出台乡村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部分村集体经济底子薄、实力弱,引领农户增收致富的作用发挥不够。

三、意见建议

区政府及区直相关部门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委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要求,聚焦制约我区“三农”发展突出问题,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法律规定,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固根本,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要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积极性。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纳入普法内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对区、镇、村干部职工的培训普及力度,进一步提升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农村居民的普法宣讲,清除“盲区”和“死角”,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法律知晓率,特别要宣传引导农民群众增强主体意识,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挥主战作用。

二要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凝聚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强大合力。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做好贯彻落实,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乡村振兴工作持续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工作协同、督促检查,形成上下贯通、横向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要聚焦特色农业资源,推动乡村农业产业发展提质增效。贯彻落实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关于发展乡村特色产业的法律规定,坚持把产业发展作为全面振兴乡村的核心,通过延伸产业链、完善供应链、重塑价值链、打通利益链,赋能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大各类产业品牌整合力度,推进绿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进一步提升品牌形象和知名度。积极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数字惠民便民服务体系,完善区、镇、村三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机制,推动涉农电商平台发展,加强农村物流体系建设,推动特色农产品与电商企业全面对接融合,开展产销合作,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

四要强化发展要素供给,夯实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基础保障。一是加强人才保障。在引留机制、政策保障、发展平台等方面优化政策措施,对各类人才给予补助和支持,激发投身“三农”事业的积极性。持续加大“新农人”“农创客”“农村职业经理人”培育力度,推动传统农民向现代农民转型。二是加强乡村发展用地保障,统筹新增和存量用地,保障乡村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农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需求,充分发挥土地在农业农村中的基础性、引导性、控制性作用。三是加大财政投入,建立“三农”财政稳定投入机制,严格落实土地出让收入和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政策,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确保项目资金高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