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2022年10月14日)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安排,9月1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学军率队调研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副主任王秀蓉参加调研。调研组实地走访九龙园区途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宝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置地公园道工地、阜上社区自建房,详细了解安全制度执行及安全监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等情况,并召开专题汇报座谈会。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调整印发《屯溪区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明确各镇街、28个区直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明确相关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规模以上企业基本建立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基础管理、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落实五到位”责任体系。
(二)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深化推进“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推进餐饮店燃气报警安装、小区飞线整治,同时开展了城镇燃气、自建房、古建筑、工贸行业、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专项执法检查。截止2022年8月底,全区累计排查一般隐患1233处、完成整改957处、限期整改276处,实施行政处罚18起、罚款7.67万元,及时消除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区消防联合区应急管理局、科技经信局、教育局、文旅体局、九龙园区、各镇、街道等单位开展了消防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共排查园区企业119家,查出隐患318处,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民俗、校外培训机构、养老机构等场所200余家,发现和整改隐患420余处,均已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
(三)强化燃气领域排查整治。全面贯彻落实7月4日全国燃气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开展了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对全区范围内59个瓶装液化气配送服务点和42个小区95间气化间进行检查,累计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85份,各镇街派驻城管中队开展“回头看”予以跟踪督办,督促燃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化管理。累计开展跨区域经营专项整治行动10次,暂扣跨区域经营瓶装液化气195罐,并将违规运输车辆移交市交运局处理。发放《致全区餐饮场所瓶装液化气用户一份信》1800份,入户检查餐饮商家720家,发现安全隐患问题178处,已整改114处。区安委办组织多部门联合督查,发现安全隐患14处,已整改4处。坚持问题导向,全区召开城市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制定《屯溪区城市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进一步落实责任体系,保障了燃气场所安全形势稳定。
(四)夯实基层安全基础。加强信息整合与共享,接入视频监控系统,对全区重点工贸企业、水库、重点林区、重点景区、人员密集场所实时监控,实现了信息化管理。探索安全服务社会化,委托专家队伍对重点监管企业开展专家问诊式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督导机制,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知识,及时通报全区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二、主要问题
(一)安全监管机制有待完善。安委办抓总能力需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交办单制度执行和闭环处理不到位。综合监管部门与行业监管部门职责不够明晰,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存在交叉,小区电商和外卖行业等新型行业易形成监管盲区。敢于碰硬较真的作风不够扎实,表现为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问责曝光、挂牌督办等监管手段相对运用较少。
(二)行业监管责任需进一步落实。行业监管未形成合力,消防安全联动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安全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如: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综合治理共排查1041处、发现火灾隐患211处、整改火灾隐患110条,整改率较低。园区安全监管力量不足,专业监管力量薄弱,租赁企业监管存在漏洞导致火灾发生。
(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待加强。部分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特别是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大环境下,存在重效益、轻安全现象。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较为薄弱,员工培训教育不够,企业安全“专人不专”情况较为普遍,隐患整改有的被动应付。
(四)燃气监管需进一步落细。燃气安全风险和隐患仍然存在,调查发现全区45个小区燃气管道设施老化,大多数为2000年左右安装使用,安全风险较大。 燃气经营企业安全意识薄弱,餐饮单位与供气单位签订供气安全协议难以推动,安装报警装置占比低。属地监管能力不适应,在争取市直部门支持力度不足,缺乏市区联动、区县联动监管机制,依赖燃气经营企业自我管理而疏于严格监管。镇、街燃气安全监管普遍存在力量不足、人员专业性不强问题。
三、几点建议
(一)从高强化安全生产政治责任和法治意识。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强化安全生产政治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二是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不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明确新兴行业领域的监管部门,消除监管盲点。三是进一步完善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实现调度及时顺畅、信息资源共享、重视配合默契、抓早抓小抓成效。
(二)从严强化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一是严格贯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进一步压实所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以问题为导向指导和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活动。二是扎实推进消防隐患整改落实,对照“百日行动”查出的问题整改清单,加强分类、闭环、销号管理,挂牌督办,限时整改,确保不漏一处,并举一反三、查遗补缺。三是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园区安全管理,应配尽配专业安全监管人员,推进园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常态、专业化。
(三)从细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一是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重点企业的示范为引领,分类指导企业推进“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标准化管理”相融合的管理,提升企业安全风险意识和风险管控能力。二是以“安全第一”理念,督促企业全面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加大安全投入、开展安全培训、做好基础管理和应急救援。三是以“执法”推动遵法守法,通过“通报、曝光、警示、惩戒”综合法律监督等手段,推动“百日行动”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420条进一步落实到位。
(四)从实提升燃气监管能力和效果。一是强化燃气企业日常监管,全面排查燃气企业、用气单位安全风险隐患,建立燃气隐患档案,加快问题整治;完善应急预案,深入推进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生产使用宣传和舆论引导,普及科学保护、安全使用知识,全面提高市民燃气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建立健全市区联动、行业联动监管机制,保障我区安全监管全面全程、应对迅捷,量质并进;督促指导企业加快安全设施、技术、人员的投入,切实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四是加大基层和一线执法人员责任教育和培训,以严格和优质服务推动安全与发展相互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