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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2022-04-25 09:28信息来源: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安排,4月13 日,区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赴有关镇街调研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调研组围绕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全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 大整治”专项行动等,实地察看了屯光镇瑶草吧、昱东街道宇隆广场餐饮一条街、阳湖镇佩琅河水质监测站 ,随后召开座谈会,就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和“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回头看”推进情况等进行座谈,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保持良好态势,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稳步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9.2%,位于全市第一。新安江干流和佩琅河达到地表水II类水标准,占川河和朱村河达到地表水III类水标准,位于全市第二。

一是健全抓落实机制。2021年,先后制定印发了《屯溪区级领导包保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边督边改工作方案》《屯溪区贯彻落实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和《屯溪区贯彻落实2021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餐饮油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加强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施工扬尘治理、秸秆禁烧工作;完成江南新城(阳湖片区)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共完成新安大道、南滨江路等5条道路5.2Km污水管网改造。完成29个小区阳台水改造,改造雨污水管网8.1Km。坚持有机更新,高标准改造老旧城区,完成21个老旧小区20km雨污管网改造;对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铅蓄电池等进行专项整治。

二是抓住问题促整改。建立了“发现—整改—跟踪—反馈”闭环机制,完善问题、任务、责任、标准“四项清单”,实行挂图作战、压实推进。以交办信访件和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做到深入排查、立行立改、建章立制相结合,扎实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37件信访件和新一轮“严、重、促”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上报的2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销号;全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发现的82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三是防止反弹促成效。对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所有信访件分行业领域开展“回头看”,实行现场调度,逐一检查复核,做到问题彻底整改到位。2021年,对宇隆广场等餐饮店油烟排放问题完成整改。加强对中心城区餐厨垃圾规范处置的日常监管,重点推进中心城区7个菜市场垃圾收运。

二、存在问题

一是“放管服”改革之后,经营业户审批程序简化,餐饮服务业工商登记不需要环保前置审批,导致油烟污染事后管理的难度加大。产生污染纠纷时,大部分餐饮店已建成并营业,整改到位难度大。中心城区大部分餐饮店分布于居民稠密的街道和居民区,部分区域餐饮店没有专门的油烟管道进行高空排放。

二是随着城市扩张,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收集量已达上限(5万吨/日),过江倒虹吸为满负荷运行,污水管网内水位过高,导致污水容易溢流至雨水管网。随着中心城区居民用水量不断增多,生活污水也随之增多,有的排口在用水高峰期出现生活污水外溢现象。

三是还存在夜间餐饮经营店偷运、乱倒餐厨垃圾和不规范处置餐厨垃圾的行为,以及少数施工单位和个人未按照规定处置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和偷倒生活和建筑垃圾现象。

三、意见建议

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部署和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深刻认识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各相关单位要协调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同时强化宣传引导,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要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持续抓好餐饮油烟、秸秆禁烧、施工扬尘、农村面源污染等重点领域问题整改,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包保责任,对照清单逐一落实。对已完成的,进行客观评估,持续巩固提升。

三要进一步深化整改成效。对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的信访件、群众信访投诉件以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和区人大、区政协领导领衔督办的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要巩固整改成效、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以更实举措、更大力度、更高质量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满意度。